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根据浦东新区改革创新实践的需要,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并在浦东新区实施,以进一步支持浦东新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制保障体系,推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意味着,步入而立之年、作为制度创新“实验田”的浦东新区,喜提含金量极高的“立法权”,在立法层面上将从“新区”升级为“特区”。
此次浦东新区喜提“立法权”,将会为浦东新区继续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开放扫清障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探索新路。在我看来,浦东新区在以下三方面的探路价值,尤其值得期待:
第一,通过浦东新区的实践探索和自主立法,为都市化阶段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探路。
当前以及十四五期间,不仅仅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破万亿,开始从“城市化”迈向“都市化”阶段。在这一阶段,城市的软实力——城市的辐射聚合能力就会越来越重要。原来以基础生产要素推动的大规模开发为特征的城市管理模式,将向以高级生产要素推动的以内涵式升级为特征的城市经营模式转换。这期间,企业和居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会发生显著的变化,需要制定适应都市经营阶段以经营城市辐射聚合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而浦东新区作为改革开放依赖最为成功的“新区”,可望为未来的都市化阶段的城市经营模式探索出新模式。
第二,通过浦东新区的实践探索和自主立法,为国内区域一体化发展和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探路。
就当前来看,浦东新区——上海——长三角—长江经济带,这一区域经济协调统筹的辐射圈层,日益清晰。通过浦东新区在高级生产要素的统筹协调能力的探索,为上海当好长三角龙头,为长三角深度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的协调统筹发展,都将会有巨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通过浦东新区的实践探索和自主立法,为新形势下中国的国际开放合作探路。
在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我国始终着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正在营造“以我为主、主动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即:我认为的“主场全球化”新格局)。而浦东新区作为营商环境和主动开放的国际最前沿窗口,其营商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将释放出重要信号,让国际投资者感受到更少的束缚和障碍、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在这方面,上海自贸区的探索已经走在了前沿,比如负面清单管理、享受国民待遇等改革,但还有更多围绕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法规需要更新或突破。
素有“改革开放风向标”之称、已过而立之年的浦东新区,在过往的改革开放大潮中屡建功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我们也期待着作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浦东新区,能在未来三十年中,为城市高质量发展、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国际开放合作探新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谋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