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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种业“卡脖子”(上)
来源:3003新葡农业事业部 | 作者:3003新葡农业事业部咨询师 韩魏 | 发布时间: 2021-05-28 | 16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我国种业任重道远

粮安天下,种铸基石。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是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基石种业发展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位推动种业发展,在一系列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政策部署和项目支撑下,种业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在96%以上,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其中,水稻、小麦两大口粮作物品种已实现完全自给,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已超过45%,为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关键支撑。目前,涉外资种子企业占我国种子市场销售总额的3%左右,农作物种子年进口量约占国内用种总量0.1%总体上,我国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是有保障的,风险是可控的。

虽然在我国主要农作物中大部分种子为“自产”,但玉米、马铃薯等种子部分依赖进口,高端品种的蔬菜种子,比如:甜椒、耐储番茄等以进口为主,还有白羽肉鸡祖代种鸡,主要也是靠进口。据《2019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披露,2018年我国进口农作物种子7200余万公斤,进口额4.75亿美元,其中蔬菜种子进口额2.28亿美元,来自近50个国家和地区。

同时,我国种业自主创新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有些品种单产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核心技术原创不足、商业化育种体系不健全,这些都是制约种业发展的一些“卡脖子”问题。比如,玉米、大豆单产不到世界先进水平的60%;另外生猪的饲料转化率、奶牛产奶量,都只有国际先进水平的80%左右。

此外,从全球种业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现代种业全球化和垄断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世界前10大种业公司在全球市场上形成寡头垄断地位,市场份额超过60%,仅前三大种子公司(拜耳、科迪华和先正达)的比重就接近了50%,中国企业(包括先正达)占比还不到10%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列为经济工作八大重点之一,提出“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种业再次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二、国内种业发展与国外差距依旧较大

       1.  国内种业占全球市场份额较低

目前,全球种业高度集中。自2016年起,随着拜耳成功收购孟山都,陶氏和杜邦成功合体,中国化工集团以430亿美元完成了对先正达的收购,全球种业格局生变,行业集中度提升,寡头垄断加剧。2019年,拜耳一家的市场份额基本就达到全球四分之一,全球种业前3家市场份额就已达到46.39%接近半壁江山,全球前10份额超过60%。中国企业中有两家销售额进入前十,一是中国化工并购的先正达,位居全球第三,占全球6.7%的市场份额,此外,隆平高科位居全球第10,但其占全球份额仅约为1%左右。先正达与隆平高科合计还不到10%(且先正达主要以国际业务为主,国内占比较小),中国种业的供给份额与国内对粮食需求相比,依然还有较大差距。

       2.  国内种子对外依存度较高

我国部分农产品,如:大豆高度依赖进口,近10年来进口依存度均超80%。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和日益增长的大豆需求,提升大豆自给率、保障大豆安全迫在眉睫。 除了粮食之外,蔬菜种子对国外的依赖更显严重。根据数据显示,甜菜类国外品种在我国农作物生产中占比达90%;胡萝卜品种中,国外品种占50%;番茄、萝卜、白菜、马铃薯、黄瓜、辣椒、菠菜等国外品种占比在10%-40%之间。而且国外种子不仅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价格也远高于国内种子。一些蔬菜品种洋种子价格高出国产种子几十倍,以至于“进口的按粒卖、国产的论斤卖”。

       3.  国内种质资源保护不力

什么是种质资源?就是遗传资源或基因资源。如果说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芯片的芯片。没有种质资源,农业育种创新将成为无源之水。我国拥有52万份种质资源,是全球第二的种质资源大国,但经过深度鉴定评价的种质资源不足10%,对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中国有着对种质资源保护不力的深刻教训。我国是大豆的原产国,有着特殊的大豆优异种质资源,但国外公司利用我国的一个野生大豆材料作为亲本,申请了64项国际专利,导致我国育种企业用自己的大豆植株育种也可能侵犯知识产权。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不足,造成我国部分作物种源“卡脖子”问题突出。

       4.  国内种企普遍体量较小、盈利能力较弱

种业在国内粮食安全中具有着重要的战略,且行业规模过千亿,但国内种业企业普遍体量较小,盈利较弱,即便是种业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也普遍承压。目前,根据申万行业分类,种业企业共8家,其中隆平高科规模最大,其2019年营收也仅为31.3亿元人民币(同期拜耳为107亿美元),而排名第二的荃银高科为11.5亿元。其余6家的种业营收均在10亿元以内。相比于市场的千亿规模,8家上市公司的种业营收规模之和也仅为67.9亿元。

相比于国际种业巨头CR3占比市场份额接近50%,我国三种主粮种业CR3市占率还不到10%。即便集中度较高的水稻品种,CR3占比也不到15%整体而言,龙头企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这种现象说明,目前种业上市公司发展还处在较低水平,在规模较小的同时,种企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也较弱。2019年,8家上市种企中,仅3家盈利。而从趋势看,近年来,8家上市种企中,除了荃银高科和万向德农之外,整体ROE均呈现下行态势。考虑到种业企业的税收优惠,与其他行业相比,真实的盈利水平或更低。相比较而言,国际种业龙头盈利能力表现优秀。以被收购前的孟山都为例,近年来,其公司ROE持续在20%以上。

       5.  国内种企科研投入低、种业创新难度大

在科技创新上,全球最先进的品种研发技术仍掌握在孟山都、陶氏杜邦等少数几家公司手中,同时他们的研发投入很大。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一般占销售收入的10%左右,如美国的孟山都和德国的KWS,其年度研发经费占其销售额的15%左右;先正达和先锋公司年度研发经费占其销售额的12%左右。近年来中国部分种企紧跟国际步伐,年度研发经费出现增长势头。2019年中国上市种企隆平高科的研发投入为41.16亿元,占公司主营收入的13%;登海种业为0.82亿元,占主营收入的9.9%。然而我国大部分种企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普通在3%以下,低于国际公认的正常线(5%)。多数种企因资金有限,大都不具备科技创新能力,少数种企虽从事科研育种,但其农业科研条件、科研人员数量和科研成果推广都因资金不足而落后于其他产业。低水平的科研投入使得种业创新难以突破,竞争后劲不足,难以与国际种业巨头抗衡。

在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我国距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6.  国内尚未进入智能化育种4.0时代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种业市场,是种业大国,但还不是种业强国,实现现代种业的跨越式发展,打好种业翻身仗,关键是要大力推进育种技术创新。在农业先进技术领域,我国部分技术研究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真正能用于育种实践的相关核心技术少,加强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生物技术显得尤为重要。国际种业发展一般分为4个阶段,即驯化选择1.0时代、常规育种2.0时代、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3.0时代和智能化育种4.0时代。在一些发达国家,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

     7.  国内基因技术起步晚、基础差

我们在生物育种科技创新上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从功能基因的识别上看,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起步较早,已经识别出了很多作物的许多重要功能基因,并都申请了专利。这就意味着只要我们使用了某些别人已获得专利的基因进行育种和推广,就要付给人家钱。还有就是基因编辑技术,通过什么手段去改造基因也是一种专利。如果没有自己的基因编辑的核心技术,就相当于自己不能掌握生物育种的工具,也会被人“卡脖子”。生物技术是当前中国种业与发达国家差距的核心短板。中国种业科技整体仍处于以传统杂交育种为主的发展阶段,而美国的种业技术已经步入以转基因技术为代表的智能化生物技术育种阶段。孟山都是种子行业的巨无霸企业,在转基因领域,孟山都控制着全球80%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在全球种业竞争已经步入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大背景下,中国种业由于生物技术的原创性少、生物技术产业化方面落后于人,面临“卡脖子”的窘境。

      8.  国内种子育繁推脱节,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慢

大部分跨国种业巨头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实现了种子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如杜邦-先锋公司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销售和推广于一体,其玉米代表品种为先玉335,公司推广单粒播种技术,在销售及服务环节上给购买先玉335配套农机的农户发放农机补贴,并对农民进行示范、培训和田间地头演示,使农民接受先进种植理念并从中受益。长期以来,我国种子科研、生产、推广和销售是相互分离的,科研经费完全依靠国家投入,主要由公共科研单位承担科研育种;而种子生产和销售主要由种企承担,种子推广则主要交予乡镇农技站负责。种子产业链各环节的分离使得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慢,很难形成有利的良性循环。

     9.  国内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为部分企业通过侵权和不正当经营、低成本牟取暴利创造了机会。种子市场监管系统受人力和财力限制,对包装内实际销售品种与包装声明的审定品种是否一致难以监管,加上惩罚力度不大,纵容了许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行为,扰乱了种子市场,也制约了种业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种业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目前市场上至少有1/3的种子是套牌种子或违法转基因种子。套牌种子是我国种业市场的顽疾,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套牌种子并不“伪劣”,种子在纯度、净度和发芽率等方面不一定不达标,且因其成本低、盈利多,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经济负外部性无法通过市场自身解决,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存在维权难、取证难等痛点,套牌种子仅通过较小的代价就能牟取暴利,严重抑制了研发的积极性。

     10.  国内科研管理体制不完善

中国育种技术长期依赖公共科研部门,虽然2011年国务院要求:“明确种业科研分工,推进公益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分离,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但目前中国育种依然整体上依赖公共科研单位。公共科研单位的绩效考核和现代种业市场需求之间或存在一些错位,公共科研单位注重考核文章产出,但对市场需求关注不够,对前育种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支撑服务不足,导致科研与市场“两张皮”,存在科研与市场脱节、品种审定与市场严重脱节、院校企研究“各自为政”问题。同时,此前品种审定制度设计较为严格,这在规范种子行业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种业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此外,中国科研部门缺乏相互分工和合作,各科研单位在育种上各自为政,导致科技投入重复较多、效率不高,也背离了现代种业研发需要分工协作和流水线式作业的要求。一些公共科研部门成立了下属的种业公司,负责将产品推向市场。虽然这种模式在国内商业种业企业较弱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种业的发展,但长期看会阻碍商业种业企业的发展。

    11.  国内种业管理部门职能错位,市场难以发挥引导作用

现行种子管理体制重前期市场准入管理、轻后期种子市场监管,没有为企业提供良性发展所需要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环境,制约了市场机制在种业发展的作用。首先,中央和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将大部分工作重点放在品种审批上,品种审定制度设计及其执行过程中的弊端也制约了种业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其次,种业市场监管机构多而复杂(如种子管理站、质量监督局和工商局等),部门之间管理职能和分工不明确,影响了种业市场的监管效果,甚至可能引起种业管理部门公信力的丧失。受种子管理部门检测能力的制约,一般难以查出品种侵权的证据,因此难以有效控制种子侵权行为。

此外,个别县市区种业管理处于无机构、无编制、无专人的“三无”状态,形成管理真空。人才流失严重。辛苦与薪酬不匹配,高校毕业生存在“不愿进、留不住”现象。

   12.  国内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种业企业人才缺乏

虽然中国鼓励种业科技人才向种企业流动,但受制于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育种科研人才缺乏向种业企业流动的积极性。公益性科研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稳定且在养老、医疗和获取其他公共产品(如子女入学)等方面比企业享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加上在公共科研部门内一样可以从事新品种的研发和市场开发,高端的科研育种人员更缺乏向种业企业流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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